江苏地区情况
个人所得税政策:
非交易过户的转让方是自然人的,是否缴纳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这里面分为限售股和流通股两种情况。 如果是流通股��免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非交易过户发生的股权转让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
非交易过户的转让方就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政策依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2020年5月修订)》中明确,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人需要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的受赠所得,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浙江地区情况
个人所得税管理:
股非交易过户也需要提前税务规划,合理合规降低税负。
财政部文件支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私募资产管理:
私募资产管理所涉证券过户,不论是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都无须缴纳所得税。
资产管理规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明确了持有大量流通证券市值但短期无减持计划的个人和机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形式认购资管计划,委托专业机构以资产管理为主体开展各类投资。
上海地区情况
特殊情形税务纳税:
无法覆盖实务中的特殊情况,具体如何纳税还需要根据非交易过户的真实目的和业务实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非交易过户个人所得税